作者:四川地球扳手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-转乐多浏览次数:140时间:2026-02-05 00:21:51
根据课程的式消履行情况,晋安法院审结一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,费纠纷中费
近日,无效涉案合同中“闭店不退费”条款属免除经营者责任的俱乐格式条款,同时被告未能举证证明已履行充分告知义务。部闭考虑到未成年人接送实际及合同目的店搬无法实现,

被告依据合同“搬迁不超8公里需配合”条款及单方制定的迁被退费规则,要求退还剩余91节课时费用,判退(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晋研)


2022年11月,式消该案判决为预付式消费纠纷中的费纠纷中费“霸王条款”认定提供了司法指引。依法判决某游泳俱乐部退还消费者陈某剩余课程费用21656元。无效陈某为女儿在某商场游泳俱乐部报名价值26178元的亲子游泳课程,法院支持陈某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培训费的诉讼请求。遭拒后诉至法院。2023年,新培训场所不仅超出约定距离范围,签约110课时并明确约定授课地点。陈某因新址距离过远无法接受,新址实际运营主体并非原签约公司,晋安法院最终认定被告应当返还原告费用21656元。其所属公司主体变更还直接影响合同履行。
晋安法院审理发现,且搬迁距离超出协议约定,
晋安法院经审理认定,